特定用途(含藥)化粧品查驗登記代辦
化粧品管理分「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化粧品(通稱含藥化粧品)」及「未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粧品(通稱一般化粧品)」,兩者區別:
- 含藥化粧品:含有食藥署公告之「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之成分者,如染髮劑、 燙髮劑、防曬劑等,應辦理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進口輸入。
- 一般化粧品:未含食藥署公告之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之成分化粧品,則無須申請備查,但標示仍應按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 6 條規定,標示「廠名、地址、品名、全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輸入者,並應載明輸入廠商之名稱、地址」等事項。
而含藥化粧品不論為輸入或國產均須向食藥署辦理查驗登記。
特定用途(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展延
依據含藥化粧品及化粧品色素查驗登記審查基準第 37 點,於原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重新申請查驗登記者,得申請簡化查驗登記,檢附資料如下:
- 查驗登記申請書正本。
- 原許可證正本。
- 如國產含藥化粧品及化粧品色素係委託製造者,應另附委託製造契約書。
- 如係輸入含藥化粧品,應另附出產國許可製售證明、全成分配方表及國外廠商委託代理或經銷證明文件。
特定用途(含藥)化粧品許可證變更
變更事項包含:中文品名、英文品名、增加色系、增加品項、主成分、劑型、仿單(說明書)、標籤、包裝、用途、商號名稱、製造廠名稱、製造廠地址、許可證移轉。
備註:增加色系、增加品項及賦形劑變更,以同一製造廠、相同主成分、相同劑型及用途為限,並符合食藥署公告「含藥化粧品基準」之限量範圍。
台美提供特定用途(含藥)化粧品查驗登記、許可證展延及變更服務
辦理查驗登記需要豐富經驗且完整輔導,以減少時間上的浪費,台美檢驗具多年豐富的藥粧字號申請經驗,加上專業的檢測能力,除了能讓您減少時間成本的浪費外,更能讓您的產品比別人更早一步推上貨架,搶佔市場先機。
台美特定用途(含藥)化粧品查驗登記過往經驗 100% 過件率
不論是台灣國產或國外輸入特定用途化粧品(含藥)化粧品,包含各式類別,從防曬、美白、染髮、燙髮、保養到其他各類化粧品產品,台美檢驗皆具豐富的查驗登記經驗,單一年度協助客戶成功申請藥粧字號數量達數百件以上,具備百分之百過件率,是您申請藥粧字號的第一選擇。
你必須登入才能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