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於 105 年 10 月 14 日公告訂定「供兒童使用之化粧品之安全指引」( FDA器字第 1051607288 號 ) ,將過往化粧品法規相關兒童與嬰幼兒用化粧品資訊整合並針對成分的使用提出了使用建議,減少過多的刺激物使用於兒童與嬰幼兒細緻的肌膚,使得肌膚不會因使用產品而有不舒服情形發生。此外,「嬰兒專用濕巾」將於 106 年 6 月 1 日起納入化粧品管理範疇,需注意產品應符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下方為安全指引與相關衛生標準彙整
兒童嬰幼兒化粧品微生物檢驗
生菌數檢驗
三歲以下孩童用、眼部周圍用及使用於接觸黏膜部位之化粧品:100 CFU/g或mL以下;其它類化粧品:1,000 CFU/g(ml) 以下。
大腸桿菌檢驗
不得檢出
綠膿桿菌檢驗
不得檢出
金黃色葡萄球菌
不得檢出
白色念珠菌
不得檢出
※嬰兒:參酌世界衛生組織(WHO)之定義,指 1 歲以下,不含1歲者。
兒童嬰幼兒化粧品重金屬檢驗
重金屬 | 限量標準 |
---|---|
鉛 (pb) | 10 ppm |
鎘 (Cd) | 5 ppm |
砷 (As) | 3 ppm |
汞 (Hg) | 1 ppm |
兒童化妝品成分建議標示警語
水楊酸(Salicylic acid)做為主成分,用途為軟化角質、預防面皰
成分警示標語:「3歲以下嬰幼兒不得使用」
備註:洗髮用化粧品除外
果酸及其相關成分製品
成分警示標語:「嬰兒及孩童不宜使用本產品」
Camphor、Menthol、Methyl Salicylate
成分警示標語:「2 歲以下兒童之使用須諮詢醫師或藥師」
兒童化妝品外包裝其他建議標示警語
「為維護兒童安全,請在成年人監護下使用」
「避免朝眼睛噴。不要刺破或焚燒。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避免靠近火源或熱源。」 ( 噴霧產品適用 )
除法規指定的兒童化妝品檢驗項目,還可以做什麼檢驗?
- 微生物檢測(生菌數、大腸桿菌、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
- 重金屬(砷、鉛、鎘、汞)
- 防腐劑酯類八項檢測(Parahydroxybenzoic acid ester , Parabens)
- MI、MCI檢測
- 化粧品塑化劑檢測(DBP、DMEP、DNPP、DIPP、BBP、DEHP、DNOP)
- 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NP及NPEO)
- 特定用途(含藥)化粧品查驗登記與相關輔導規劃
- 特定用途(含藥)化粧品成分鑑別與定量
國家認證,化妝品大廠指定之台美檢驗
台美檢驗 (SuperLab) 提供精準、快速的各式服務,包含各式化粧品檢測、抗菌試驗、安全性、安定性 & 功能性評估、主成分審查、特定用途(含藥)化粧品查驗登記及輔導,協助您全方位確保商品的安全、品質與效能,並提供專業諮詢,相關檢測需求歡迎線上或來電洽詢。
化妝品常見檢驗項目
- 微生物:需氧總生菌數、大腸桿菌、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黴菌、酵母菌、白色念珠菌
- 重金屬:砷、鉛、鎘、汞、銅、重金屬(以鉛計)
- 防腐劑:酸類防腐劑、酯類防腐劑、甲基異噻唑啉酮及甲基氯異噻唑啉酮
你必須登入才能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