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飲品各式各樣,除了鮮奶、調味乳和保久乳外,奶粉還有針對兒童、成人、銀髮族等不同族群設計的全脂奶粉、強化奶粉、低乳糖奶粉、含鐵奶粉等,各種名稱是否讓您難以釐清,身為製造商的您是否瞭解要如何標示?
台美檢驗整理「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九款規定,來說明牛奶飲品的各項標示規定。
「鮮乳」品名及標示規定
原料:生乳
定義:原料為生乳,經加溫殺菌包裝後冷藏供飲用之乳汁
含脂肪調整鮮乳(高脂、全脂、中脂、低脂及脫脂)、強化鮮乳、低乳糖鮮乳
品名:「鮮乳」、「鮮奶」、「牛/羊乳」或「牛/羊奶」
其他:強化鮮乳得添加生乳中所含之營養素
「保久乳」品名及標示規定
原料:生乳或鮮乳
定義:指以生乳或鮮乳,經高壓滅菌或高溫滅菌,以無菌包裝後供飲用之乳汁;
或以瓶(罐)裝生乳,經高壓滅菌或高溫滅菌後供飲用之乳汁,
可於室溫下儲藏
品名:「保久乳」、「牛/羊乳」或等同意義字樣
其他:品名非保久乳,應於產品外包裝顯著處以中文標示「保久乳」
應於包裝明顯處以中文標示滅菌方式
「調味乳」品名及標示規定
原料:50% 以上生乳、鮮乳或保久乳
定義:指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之生乳、鮮乳或保久乳為主要原料,
添加調味料等加工製成
品名:「調味乳」、「牛/羊乳」或等同意義字樣,
其他:品名非調味乳,應於產品外包裝顯著處以中文標示「調味乳」
「保久調味乳」品名及標示規定
原料:調味乳
定義:指調味乳經高壓滅菌或高溫滅菌,以無菌包裝後供飲用之乳汁;
或以瓶(罐)裝調味乳,經高壓滅菌或高溫滅菌後供飲用之乳汁
品名;「保久調味乳」、「牛/羊乳」或等同意義字樣
其他:品名非保久調味乳,應於產品外包裝顯著處以中文標示「保久調味乳」
應於包裝明顯處以中文標示滅菌方式
「乳飲品」品名及標示規定
原料:乳粉加水、乳粉混和生乳、 鮮乳或保久乳
定義:指將乳粉或濃縮乳加水還原成比例與原鮮乳比例相同之還原乳,
並佔總內容物含量百分之五十以上
或還原乳混合生乳、 鮮乳或保久乳後,佔總內容物含量百分之五十以上
得混和其他非乳原料及食品添加物加工製成未發酵飲用製品
品名:「乳飲品」、「牛/羊乳」或等同意義字樣
其他:品名非乳飲品,應於產品外包裝顯著處以中文標示「乳飲品」
「保久乳飲品」品名及標示規定
原料:乳飲品
定義:指乳飲品經高壓滅菌或高溫滅菌,以無菌包裝後供飲用之乳汁
或以瓶(罐)裝乳飲品,經高壓滅菌或高溫滅菌後供飲用之乳汁
品名:「保久乳飲品」、「牛/羊乳」或等同意 義字樣
其他:品名非保久乳飲品,應於產品外包裝顯著處以中文標示「保久乳飲品」
應於包裝明顯處以中文標示滅菌方式
「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
原料:生乳(得去除部分或全部之脂肪)
定義:指由生乳除去水分所製成之粉末狀產品,包含脂肪調整
乳粉(高脂,全脂,中脂,低脂及脫脂)、強化乳粉及低乳糖乳粉
強化乳粉得添加生乳中所含之營養素
品名:「乳粉」或「奶粉」
「調製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
原料:生乳、鮮乳或乳粉等(佔總內容物含量 50% 以上)
定義:指由生乳、鮮乳、或乳粉等為主要原料,
並佔總內容物含量百分之五十以上,
混合食用乳清粉、或調整其他營養與風味成分或各種必要之食品添加物,
予以調合而成之粉末狀產品
品名:調製乳粉
其他:品名非調製乳粉, 應於產品外包裝顯著處以中文標示「調製乳粉」
應於包裝明顯處以中文標示乳粉含量百分比
乳粉含量 (%) = (乳粉重量 / 配方總重量)x 100%
標示提醒
- 品名非保久乳、調味乳、保久調味乳、乳飲品、保久乳飲品或調製乳粉,產品外包裝應標示「保久乳」、「調味乳」、「保久調味乳」、「乳飲品」、「保久乳飲品」或「調製乳粉」
- 調製乳粉產品之乳含量百分比
上述標式之字體長寬需大於 4 mm,字體顏色與包裝底色不同
各式牛奶飲品成分標示說明
分類 | 乳原料 | 添加調味料 加工製成 | 乳含量 | 商業滅菌 (須標示滅菌方式) |
---|---|---|---|---|
鮮乳 | 生乳 | - | 100% | V (CNS3056 ) |
調味乳 | 生乳、鮮乳、保久乳 | V | ≧50% | - |
乳飲品 | 乳粉加水、乳粉混和生乳、 鮮乳或保久乳 | V | ≧50% | - |
保久乳 | 生乳、鮮乳 | - | 100% | V |
保久調味乳 | 調味乳 | V | ≧50% | V |
保久乳飲品 | 乳飲品 | V | ≧50% | V |
乳粉 | 生乳(得去除部分或全部之脂肪) | - | - | - |
調製乳粉 | 生乳、鮮乳或乳粉等(佔總內容物含量 50% 以上) | V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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