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於 2018 年 6 月 14 日預告修正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事項,修正「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第四點、「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第四點、「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第四點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規定」第四點。
公告來源:
重點統整:
項 目 | 內 容 | 核准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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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 規定 | 所含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其並存在有國際上已審核通 過可種植或作為食品原料使 用屬基因改造 | 國際間核准:黃豆、玉米、棉花、 油菜、甜菜、苜蓿、木 瓜、南瓜等 |
修正 規定 | 所含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其並存在有國內已查驗登記 為食品原料使用屬基因改造者 | 國內核准:黃豆、玉米、棉花、 油菜及甜菜,需辦理查驗登記通 過後始得販售 |
實施 日期 | 2020年7月1日起(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 | |
修正 目的 | 為避免消費者誤解國內已有販售非國內核准之基因改造產品,故將現行規定「國際」修正為「國內」 |
台美檢驗 基因改造食品檢測服務
- 基改類:玉米 13 項、黃豆 11 項定性篩檢 / 定量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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